就目前大学收费而言,并非学费过低的问题,而是学费过高的问题。一个直观的例子便是,在去年9月份的一个报告会上,中科院院士夏建白炮轰高校学费太高“15年涨了20倍”,而“1994年至今十多年间,国民人均收入增长不到4倍”。
教育部的“大学学费6年间没有调整过”的含义,让我们不能不想到,教育部还有调高大学学费的企图。我们更担心的是,如果新的学费标准制定出来之后,极易被一些高校当成是让学费涨价的最佳借口。
所以,关键的问题在于谁来核定大学学费标准?
如果由教育部自己的机构来核定下属单位的收费标准,那么显然难逃瓜田李下之嫌,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谁还能相信这样的“重新核定”有公信力呢?显然该由第三方(也即独立的审核机构)来承担这个重任。当然,也应该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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