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者反悔,我怎么办?
问:
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双方签订合同时,没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现在卖方反悔了,不想给我房子,提出退还我的本金。请问:我可以要求对方给我房子吗?武汉叶女士
答:
若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应该全面和实际履行合同,不得随意解除,所以,卖方无权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即要求其办理房屋过户等手续。
因故没签成购房合同,定金是否退还?
问:
上周日,我与妻子到某大厦看房时,缴纳购房定金1万元。但是,正式签购房合同时,我们对合同上的延期交房处理办法存在异议,就没有签正式合同。请问:我们现在可否要回所缴定金?武汉罗先生
答:
您所缴纳的定金,性质属于签约定金。如果购房者无故不签订合同的,就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如果开发商无故不签订合同,要双倍返还定金。因你的情况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形,属于双方没有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就不适用定金法则,开发商理应退还定金。
赔偿金由谁继承?
问:
我与丈夫1998年结婚,都属再婚,结婚时,我丈夫有个儿子,12岁,我有个女儿,6岁。丈夫是海员,长期工作在外,家里全由我照顾。去年,我丈夫因海难事故死亡,相关单位进行了赔偿。现在,丈夫的儿子黄某拒不承认我是他继母、照顾他多年的事实,还认为我的女儿不是他父亲的孩子,说赔偿费应该由他来继承。请问:我和我女儿有无继承权?武汉洪女士
答: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被继承的遗产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已取得的财产。因海难事故对你丈夫死亡的赔偿金不是你丈夫生前取得的财产,因此,这笔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而你前婚生女和你丈夫形成了抚养关系,应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所以,如果你丈夫的父母健在,那么你、你女儿、黄某、你丈夫的父母都有权参与分配赔偿金。
两边都不认账,我该找谁?
问:
2006年5月,我与一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单位将我派遣到另一单位工作,工资由两单位各承担一半。现在我认为我所得的工资与合同约定的金额不符,两单位均认为由对方单位解决,请问我应向哪个单位主张权利?宜昌夏先生
答: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你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应当以派遣单位为被告。如果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应当向两单位主张权利。
(本期热线由张青宇、王高翔、张明亮、戴安学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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