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晓星、胡利通讯员天法宣)未婚女子张丽(化名)万万没想到,医护人员体检时未询问她有无性生活史便进行阴道检查,造成其处女膜新鲜破裂出血。虽然院方当即进行了处女膜修补术,但愤怒的张丽仍然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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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子怒告医院
2005年10月18日,张丽和公司的其他几名员工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体检中心进行正常的体检。医护人员在未询问张丽有无性生活史的情况下,便将窥阴器置入其阴道,导致其处女膜破裂出血。医护人员立即报告了上级领导,并随即对张丽的处女膜进行了修补术。然而张丽她认为处女膜是性器官的组成部分,医院的行为过错已经侵犯了自己的身体完整权。在与医院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后,张丽将医院告上法庭,请求获赔医药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0万余元。
院方辩称,医院体检中心在体检之前已将有关体检项目、体检标准传真到张丽的公司,并已告诉公司有关负责人,已婚妇女才能参加妇检。体检当日,张丽并未在“婚否”一栏填写,而体检中心专科号上注明妇科有三个项目:妇检、白带、刮片,这些项目是由张丽所在的公司选择的。张丽来到妇科后,负责体检的医生在发现其检查单上注明有“妇检+白带+刮片”,就询问张丽有无做过妇科检查,得到否定回答后,才为其进行妇检。发现处女膜渗血后,医院已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处女膜修补术是简单的门诊手术,不存在住院治疗和休息,不存在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处女膜破裂后不存在残废。
处女膜具道德意义
天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负责体检的医生未能尽到积极的注意义务,因被告医生的过失行为,造成原告的身体组织器官受到损害,已侵害了张丽的身体权。虽然医院对张丽进行了处女膜修补术,承担了恢复原状的民事责任,但在传统意识形态观念里,处女膜并不仅是身体的组织器官,还具有道德意义,因此医院的行为已给张丽心理上和精神上造成损害,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酌情赔偿张丽精神抚慰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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