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来,黄先生家的29英寸电视机一直正常工作,但日前,这台电视机突然自燃。
对此事故,电视机生产厂家表示,电视机的使用期限为8年,超过期限用户应自行选择保养和报废。但在黄先生看来,电视机说明书上并未给予消费者足够的安全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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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前看不出任何问题
12月16日下午3时,黄先生家使用了9年的长虹彩电在关闭状态下,背后突然冒出了黑烟,几十秒后就突然自燃起来。
“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在采取了正确的程序后,电视机冒出的火焰被瞬间扑灭。
黄先生随后联系了厂家,维修人员上门查看后,表示无法帮助他们。“他们说电视机用了8年之后,已经超期服役,已经没办法保证不出问题。”
虽然没有其他物品的损失,但对于这次电视机自燃,黄先生还是觉得很郁闷,“这台自燃的电视机9年只维修过1次,之前看不出任何问题”。
黄先生表示,自己可以接受超过使用期限后电视机出现质量问题,但无法接受电视机出现安全问题,“电视机是关着的,如果家里没有人呢?这火肯定烧起来了。”
同时,黄先生还希望,超过使用期限后,家电生产商或销售商能提醒消费者,要么报废要么进行保养。
尚无家电强制报废标准
对此事故,长虹电器客户服务人员解释说,公司设立的电视机使用年限符合国家规定,“如果超过了8年,需要客户自己保养,使用才能正常。”
据维修行业专业人士介绍,电视机使用年限一般在8年到10年之间。之后,随家用电视机使用期限的临近,其安全系数也在不断地降低。如不注意维护,“超龄”电视机极易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所有家电都有使用年限,超过年限最好报废。”消保委人士透露,他们曾向家电行业提出建议,希望生产厂家在说明书上明确标注使用期限,并提示超期使用后可能造成的危险。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了解到,相对欧美国家强制报废电子产品的法规,我国家电领域强制报废规定目前依然真空。而在采访中,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发现目前大多数的电视机没有标注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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