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日讯记者今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教育部门对全省80余所民办高校的评估工作已正式启动,达不到最低设置标准的,将予以行政撤销。
据了解,专门组成的专家评估组将对全省民办高校的办学条件及教育教学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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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此次合格评估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结论将在黑龙江民办教育网上予以公告。优秀、合格等级分别在学校办学许可证上予以标注,准予继续办学,其中优秀等级予以表彰。对于不合格学校,达不到“学院”设置标准,但符合“培训中心”设置标准的,一律改为“培训中心”;达不到“培训中心”设置标准的,一律停止招生,进行整顿,限期6个月后经专家组复评仍达不到最低设置标准的,将予以行政撤销处理。(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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