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公安部公布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并于2007年4月1日起施行。按照该规定,驾照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将全国统一,同时规定醉酒驾车及多次出现饮酒驾车、超速50%的驾驶员禁止增驾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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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规定》中分别对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中的法规考试、桩考和路考三项考试科目及其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在科目一的法规考试中,考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公安部制定,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题库。科目二的考试项目包括: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科目三即通常所谓的路考考试基本项目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科目二、科目三考试采取必考项目与选考项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考项目根据不同车型随机选取。
《规定》将桩考、现各驾校路考内容统一归入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核。由此,4月1日后,小型车考试将调整为四步:交规;桩考;路考;实际路面驾驶。
修订后的《规定》中明确了4种驾驶员不得申请增驾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4种禁止增驾的驾驶员包括,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北京青年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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