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油气商会昨上书省物价局请求“暂缓执行”消费者希望缩短政策“真空期”
本报讯记者赵燕华、实习生王艳萍报道: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取消燃气初装费”的规定引起强烈反响。昨日,省油气商会约见记者,表示各地管道燃气企业的经营为此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已向省物价局递交建议:希望在配套措施出台之前,暂缓执行“取消燃气初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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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燃气初装费规定上月26日出台后,引起一片叫好声,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省油气商会会长吴清标介绍,由于新规是指导性文件,各地市没有明确的收费方式和标准,加之用户对新规解读不同,已经出现了燃气用户和房地产开发商要求退还或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近段时间,报装的用户极少,多数用户都在观望。
广东油气商会表示,根据省物价局有关通知,要求停止初装费、开户费等名目的费用收取,但是燃气企业供气设施建设、维护和更新等的合理收费还没有具体的配套政策,如果立即停止初装费、开户费的收取,必然造成一个政策真空期,使燃气企业的经营活动陷入混乱。
针对“已缴费的用户可享受气价优惠”一项,省油气商会建议明确其基础价为调整后的气价,或在停收初装费后采用两部制收费制定的气价基础上实行优惠。油气商会还认为,两部制气价在气化率尚不足40%的广州使用,与居民用气价格最低的现状不符,可能因为单位气价过高导致城市气化速度减慢,影响清洁管道燃气的推广。
同时,商会认为,由于广东省部分地区已经以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方式引入了投资,很多经营主体都含有民营和外资的成分,突然取消燃气初装费,使各企业难于解决管道燃气投资巨大、投资前置、回收期长的问题,无疑对外资和民营企业的投资热情是一大打击。
今早,相关部门并未正式回应省油气商会“暂缓取消燃气初装费”的建议。但有熟知政策的人士指出,其实省物价局下发的文件是一个指导性、框架性的政策,而具体的实施细节已授权各地来执行,由各地按照该政策来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后执行。而且,省物价局的通知中,对于气价的定价空间也很大,已清楚列明“各地也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采用容量气价和计量气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气价”,说明气价的定价已经给了两条出路,由各地自行确定。
而今早一些接受采访的市民认为,省油气商会称“各地制定配套措施可能需要1-3个月的时间,希望省物价局暂缓取消初装费”,但作为消费者,则希望各地加快制定配套措施,这样就能缩短政策“真空期”,也就减少“过渡期”给经营企业和消费者带来的困惑。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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