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21世纪经济报报道三年铁窗生涯之后,周正毅走出了提篮桥监狱的高墙。短暂的自由仅维持了4个月,2006年10月,周正毅再次被有关部门拘捕。在上海司法和公安系统的高墙背后,却有人因为周正毅而失去自由———上海市看守所所长黄坚因接受周正毅家属贿赂,于2006年12月下旬被刑事拘留。
据有关部门初查结果,周正毅及其亲属等三人在上海市看守所羁押期间,身为看守所所长的黄坚,接受周正毅亲属贿赂共计人民币49万余元,另有港币、金银首饰若干。黄为周正毅等人在羁押期间的生活和对外联系提供了方便。此前的2006年8月,上海提篮桥监狱教导员俞金宝因严重违反党纪,被有关部门双规。“特犯”周正毅按照中国的司法程序,隶属于公安系统的看守所是获罪者的第一站。在检察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期间,犯人一直在看守所服刑。法院裁决生效后,再转到不同监狱继续刑期。但周正毅在上海的三年牢狱生活,处处显示出与众不同。在接受周正毅家属分三次送出的贿赂后,看守所所长黄坚为周正毅等三人提供了生活和通讯便利,如可享用每餐“四菜一汤”,允许其使用手机等,“客观上为在押人员和案件关系人内外串供提供方便”。此外,在被羁押上海市看守所的一年间,周正毅至少到位于杨浦区的上海监狱总医院看病三次,每次该院都接到命令停止门诊,专为周正毅一人服务。上海提篮桥监狱一般收押重刑犯和长刑期犯,事实上也是一些“特殊犯人”的服刑地。周正毅于2004年6月26日转至提篮桥监狱,在那里受到了“一对一”教导员俞金宝的特殊照顾。知情人士透露说,周正毅抽的熊猫烟都是交给看守保管的,“别处都是外面的人给里面的人抽烟,周正毅是里面的人给外面的抽烟”。有了俞金宝的关照,周正毅在饮食、起居、通讯方面都获得了不同于普通犯人的“特惠”。权力“寻租”上海监所系统的俞、黄二人,因为周正毅而东窗事发。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副所长王公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权力集中带来寻租空间,监狱长和看守所长的权力很大。而法律对于量刑等的规定又是有区间弹性的,里面的寻租就发生了。“比如减刑,倘若五年刑期的只能减3~6个月,找人打招呼就能减6个月,没关系的可能只减3个月。执行的尺度大小跟寻租的空间正相关。”
而监所腐败的途径无外乎三种: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目前的监狱已经越来越公开透明,即使使用上述手法也需要公开打分。”王公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