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白玉博 记者许尽义)昨天,记者从南京市司法局获悉,南京市普法教育工作得到市民的广泛认可,在日前揭晓的2006年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件大事中,普法工作首次荣登十件大事之列。
据了解,此次评选于2006年11月初启动,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共推荐了70多条精神文明建设大事条目。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经过研究,从中筛选出20条作为候选条目,分别在南京日报、金陵晚报等公布备选条目和选票,并在龙虎网、文明南京网建立网上投票平台。这次评选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广泛支持和热情参与。由南京市司法局推荐的南京荣获“四五”普法全国先进城市条目,得到市民的充分认可,并荣登十件大事之列。
南京市始终把普法工作作为惠及人民群众的重要基础工作抓紧抓实,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充分肯定,实现了“二五”、“三五”、“四五”全国普法先进的“三连冠”。利用全国宪法宣传日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举行万人执法工作者宣誓大会,组织开展了“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各类法制宣传活动。整合城市法律资源,全市建立了120余家宣传网站,市各新闻媒体普遍开辟了法制宣传专题栏(节)目。“法律人在行动”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通过普法教育,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感不断提升,公众对南京社会治安认可度达到9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