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凯希)日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编委联合下发《关于$+,-./0123切实做好乡镇教育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尽快撤消现以各种名称存在的乡镇教育管理机构,同时撤消其独立办公场所、独立财务账号和独立伙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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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乡镇教育管理机构撤消后,乡镇教育管理工作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政府和乡镇中心学校共同承担。乡镇政府将在核定的乡镇行政编制内确定1至2名助理或干事协助乡镇长管理教育事务;各乡镇将明确一所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全乡教学业务管理工作,同时增配1至3名专干,具体负责有关组织、协调、服务和上传下达等工作。
据了解,乡镇教育管理机构的现有近600名人员将由县级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实行多渠道分流。此次改革将统一在1月上旬启动,春节前落实到位,今年春季开学起按新体制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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