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邢贵洲)“公交公司和银行扣掉了我的公交IC卡押金,我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2006年12月30日上午,市民于女士拨打记者电话反映,她的公交IC卡折断后无法使用,到银行换卡时被告知,原来的30元押金将被扣除,在换卡时还需另交换卡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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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9日上午,于女士的公交IC卡在乘车时被碰折后无法继续使用。当天下午,她到公交IC卡的发卡银行市商业银行一营业网点咨询得知,她不仅需要到原办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而且原来交纳的30元钱押金要被扣除,另外还须交纳8元钱办卡费,并且以后将不能办理退卡手续。
2006年12月30日,记者和于女士一起来到她当初办理公交IC卡的银行网点,银行柜台内一名女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根据有关规定,于女士在办理换卡手续时确实须将30元月票押金单退回银行并交纳8元钱的换卡费用。她说,这30元押金是公交公司扣掉的,与银行方面没有关系。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有关负责人,他解释说,根据有关规定,市民在第一次办理公交IC卡时需要向公交公司交纳30元押金,收取该押金的本意是要求乘客保证公交IC卡不受损毁。如果公交IC卡没有损坏,在办理退卡手续时,公交公司将如数退还办卡押金;如果因乘客原因造成IC卡损毁,则不退还押金;需要换卡的,还须交纳8元钱的换卡费,这部分费用是银行方面收取的办卡成本费,原卡余额将转移到新卡当中。此后,银行方面将不再为乘客办理退卡手续。
1月6日上午,于女士通过电话告诉记者,她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在原办卡网点顺利拿到新的公交IC卡,原卡余额也顺利转移到新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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