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慈勤亮)自1月4日起,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可以到任职或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了。然而,5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目前尚未有人前来主动申报。
当日下午2时许,记者在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大厅看到,有一些纳税人正在办理税务等手续,但没有人进行个税申报,大厅内也没有看到有关个税申报的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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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在今年3月31日前,2006年全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个人要进行纳税申报。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二科科长宋向东告诉记者,省地税局已将申报表寄来,1月5日上午,市地税局召集各基层地税部门开会,专门就个税申报一事进行了强调。近日,他们将根据省局统一制定的宣传方案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发动,做到尽人皆知。他说,个人可到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或各基层分局进行纳税申报,逾期未申报者,有可能面临1万元以下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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