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日起,全市各地税局(所)开设专门的高收入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受理窗口接受申报。 余志雄 摄
本报讯 (记者 黎铁桥 通讯员熊志勇)昨日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时,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第一个来到芙蓉区地方税务局办税大厅,前来代为办理胡子敬总裁等公司7名高管人员的2006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手续。据初步统计,全市昨日共有60名左右的高收入者办理了自行申报纳税。
据了解,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任何一天,纳税人均可以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2006年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应在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可以前往各级地税机关办税大厅办理申报纳税,或者在地税机关的网站上进行申报,长沙地税电子税务的网址为:,也可以采用邮寄方式进行申报,纳税人还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需要根据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情况,如实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等,外籍人员还需填报国籍、抵华日期等信息。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规定,如果个人在一个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