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武新)一家网站销售经理支先生在中国银行德外支行支取港币时,业务员误将2000元港币付成2万元港币。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支先生告上法院。昨天,西城法院一审判决支先生返还多得的18000元港币。
中国银行西城支行在起诉书中称,去年2月23日上午9时许,支先生到中国银行德外支行取1万元港币,并要求将其中8000港元换成人民币,其余2000港元直接支取。业务员一时疏忽大意,将8000元港币换成人民币给了支先生后,又误将2000港元付成2万港元。当天,银行就发现了此事,随后与支先生联系,要求其退还多付的18000港元,但支先生不承认银行多给了钱,并索要证据。
在诉讼中,法院征求原被告意见委托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对记录了支先生取款过程的银行监控录像进行鉴定。鉴定结论称,事发时银行女职员付给柜台外的客户支先生港币21张,其中两张港币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在2003年7月1日发行的500元港币颜色、图案相符;另外一沓19张港币颜色一致,可以确认其中最上面的一张与汇丰银行发行的1000元港币颜色、图案相符。而根据银行业务员的操作方法,一般不会将不同面额的钱币放在一摞里。法院据此认定银行确实多给了支先生18000元港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