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通缉令:邹丽(化名),22岁,女,山东威海市,电话:135××××××××,盗QQ公司2万Q币,现被腾讯搜查。”昨日,一条通缉令在QQ群间广泛流传。
记者拨通“通缉令”中的手机,一自称邹丽的女士接听了电话。
根据邹丽的讲述,记者发现“通缉令”中的姓名、年龄、地址、手机号的确都是真实的。腾讯公司客服人员告诉记者,近期确有部分网友在网上搞类似恶作剧,“跟腾讯公司毫无关系”。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限于技术原因,对于类似恶作剧式的信息,腾讯公司还不能做到实时判别、清除或限制转发,因此希望网友接到类似信息后立即自行清除,千万不要转发。昨日下午,北京致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显锋说,这条信息的制作即始作俑者构成了名誉侵权。他建议邹丽立即向腾讯公司举报或投诉,要求腾讯公司出面制止这条信息继续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