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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遭寄丢 索赔3500元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随行事由:从老家西充寄来的新身份证丢了,家住成都金牛区的庞明忠先生不但白回老家一趟,更错过了三年一次的优抚金领取机会。近日,庞先生找到本报热线律师随行团,希望能把自己的损失找回来。

  随行记者 黄利琴

  随行团律师 陈红

  特快专递寄身份证?没收到

  据庞先生称,为领取三年一次的优抚金,去年5月,他回老家西充县公安局办理新身份证,当时工作人员告诉他,新证办好后将在三个月内寄到成都。庞先生放心地回成都了,因为工作忙,他一直没有想过身份证的事。直到去年9月,还没收到新身份证的他这才慌了。“打电话回西充,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新身份证早在去年6月就用特快专递寄出去了。明明两三天就能到手的证件,怎么可能在路上跑了两三个月?”庞先生辗转反复,终于弄清楚了特快专递的下落:自己在成都的地址明明是“金牛区蜀营街55号”,可邮递员偏偏送到了一墙之隔的“营康西路80号”,而收错信的门卫对这封信件的下落也是一无所知。

  没能领到优抚金,要赔我

  记者在庞先生手中见到了特快专递的外包装复印件,信封上既有庞先生的住址也有电话。而错送邮件的“营康西路80号”大门紧挨着“蜀营街55号”,只不过一个是大院前门,一个是后门。

  “身份证寄掉了本不是什么大事,可是,我却因此错过了三年一次的优抚金领取机会。”庞先生说,按照当地民政部门的规定,优抚金的领取时间在去年9月份就截止了。而庞先生却因为“身份证不到位”的原因未能完成相应的审核程序,无法领取这笔优抚金。“我要求邮政部门赔偿我的损失。”庞称,当地优抚金现已从原来每月10元增加到每月80元,按此计算,再加上回家办身份证的路费、邮费,他要求邮政部门赔偿3500元现金。

  邮递员赔偿600元,不满意

  在庞先生的陪同下,记者找到了成都邮政局速递局相关负责人。据了解,因为“蜀营街55号”送了几次都没人接收,邮递员便将邮件送到隔壁门卫处希望代为转交,谁知却弄丢了。邮政部门对于因邮递员的疏忽导致的失误向庞先生致歉;对于庞先生要求的“间接损失”赔偿,该负责人表示,按规定,弄丢邮件按邮费的双倍来赔偿,至于庞先生优抚金的间接损失,该负责人表示将与庞先生协商解决。昨日下午记者从庞先生处获悉,邮递员共赔偿了600元,其中包括邮费和回家办证的路费等,但庞先生对此处理决定并不满意。

  律师点评

  按我国《国内邮件处理规则》中的规定,对邮件丢失、短少、损毁、逾限的,除按照《邮政法》规定赔偿外,对寄件人或收件人造成的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不担负赔偿责任,也不担负赔偿失物的责任。而庞先生提到的赔偿主张,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由于邮政行业的特殊性,邮政企业方无法预见其损失的价值,赔偿也是有法定限额的。所以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邮寄物件时,要有风险意识,分清物件对自己的重要性,将风险降到最低。

  律师简介

  陈红: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劳动纠纷、房地产建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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