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济南1月7日电记者王斗斗今天来自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的数据显示:去年1至11月,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93020件,判处罪犯759230人,分别上升1.6%和4.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称,要依法严厉惩罚各类刑事犯罪,决不手软,做到严之有据、严之有理、严之有序、严之有效、严之有力。
数据还显示:全国法院依法严惩故意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共审结案件203722件,判处罪犯276479人。与此同时,全国法院切实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截至11月份,依法宣告1464名刑事被告人无罪。
分析当前社会的形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说:“总体的形势是稳定的,但也面临着许多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他指出,我国刑事犯罪居高不下,2006年,全国法院审结的刑事案件中大案多、要案多,跨国、跨地区犯罪多,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绑架、故意杀人等犯罪突出,犯罪的组织化、暴力化、智能化、低龄化趋向越来越明显。
“当前,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肖扬特别强调,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稍有不慎,个别纠纷就有可能转化为群体性纠纷,民事纠纷就有可能转化为治安或刑事案件,非对抗性矛盾就有可能转化为对抗性矛盾。
肖扬指出,严重刑事犯罪不论在何时、何地以何种形式发生,都要依法严厉惩罚。同时,坚持区别对待,该依法从轻的一律从轻处理,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要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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