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统计显示,2001年至2006年11月,全国法院共受理一审、二审和再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33938477件(不包括执行案件),其中逾8成是民事案件,共计28758112件。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月5日在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说,在全部民事案件中,婚姻家庭、继承、合同、权属、侵权及其他案件28598203件,知识产权案件64099件,涉外港澳台民事案件958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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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领域的不断拓展,社会转型时期中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日渐显现,由此引发大量新型的、疑难复杂的以及群体性的纠纷诉至法院。”
他举例说明: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由此产生的房屋拆迁、土地征用补偿等纠纷不断增多;随着国家土地制度、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房屋按揭、商品房预售、社区物业管理等纠纷不断出现;随着企业改制以及各类新型市场主体的涌现,出现了企业破产与兼并、股权确认、股权转让、公司决议效力、公司解散等新型纠纷。
“这些新型、复杂或者群体性的纠纷引发的民事案件,矛盾更加尖锐,利益更加多元化,处理不当对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造成直接影响。”肖扬说,特别是面对一些新类型案件,法律法规可能还处于空白状态,相关司法解释一时又难以出台,处理难度增大。
另据报道,针对过去一乡一庭、行政机构与审判机关一一对应的状况,近年来全国法院大力推进审判资源整合,人民法庭从1998年底的17411个撤并为目前的960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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