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记者谭麟)记者昨日获悉,日前成都市政府印发了《成都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预案要求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按照预案,我市要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系统,及时向公众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预案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4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按照该预案,建立由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人员、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护)队伍,由市监察局、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的发布对老、幼、病、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全市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系统,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设立全市统一的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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