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在银行掉了钱包,恰巧被银行的护卫捡到,这让市民胡女士惊喜不已。但事后一场意外却让她感到疑惑:钱包里的信用卡离奇不见了,里面的4000元钱也在一个小时之内被人取走,更让人诧异的是,捡到钱包的热心护卫也突然失踪……
感激:护卫援手钱包失而复得
昨日中午,记者在西玉龙街211号某银行大厅内,见到了市民胡登蓉。
去年12月20日下午5时,胡女士到该银行自动存取款机前办理存款业务,不料机子出现故障,胡女士只好拿着钱离开了。几分钟后,胡女士突然想起,自己的钱包忘在了取款机旁,“我妹妹的信用卡也在里面呀!”焦急万分的她赶紧返回银行,一位银行护卫告诉她,已将她的钱包送到了保卫部。随后,胡女士在那里取回了自己的钱包。“你检查一下哦!”保卫部李先生好心提醒她,但胡大姐表示很相信银行,粗略打开看了一眼,便匆匆离去。
蹊跷:信用卡被透支护卫失踪
22日,胡女士准备再到银行存钱,却发现一张民生银行信用卡不翼而飞,姐妹俩急忙查询,发现信用卡已被透支4000元。“钱是分两次取走的,交易时间正好是12月20号,分别是下午6时01分和6时14分,而且取款地点就在掉钱包的那家银行提款机上!”胡说,由于经常帮妹妹存钱,所以她把妹妹信用卡的卡号和密码都写在记事本上,藏在钱包里层。第二天胡家姐妹找到银行保卫部,值班人员却告诉她,捡钱包的王经伟无故旷工,当天没来上班。
争议:4000元被盗该谁来买单?
昨日,胡女士再次找到银行进行协商。她认为,信用卡的钱被人盗走,银行护卫有重大嫌疑,银行由于监管不力应该承担相应责任。而银行一位姓彭的大堂主管表示,他们承认胡女士在该银行丢过钱包,但卡不一定就在他们银行内丢失,而且银行护卫是由物业公司聘请,不是他们正式员工。
昨日下午,记者从警方获悉,西御河派出所的民警已前往该银行提取监控录像,调查取证。
律师说法
银行物管失主都有责任
据四川某律师事务所周律师介绍,作为消费者,胡女士自己有一定的责任,因为在拿回钱包的时候应仔细查看是否遗漏物品。另一方面,现在警方已立案侦查,如果监控录像能证明是银行护卫利用职务之便盗窃了胡女士的信用卡,消费者就可以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同时因护卫突然失踪,银行也应该承担一定的人员审查责任。 记者周燃摄影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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