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近日,北京市房山区消费者协会公开支持农民诉讼,将侵害农民消费者权益的不法经营者告上了法院。据了解,这是北京消费者组织首次通过公开支持诉讼方式帮助消费者维权。
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昨日向媒体透露,2005年11月至2006年2月期间,房山区个体经营者梁某将3000公斤育秧发芽率不足的“305”稻种销往当地及周边农村地区,造成房山区长沟镇北良各庄村、河北省涿州市百尺竿乡冯村、夹河村、小邵村56户农民蒙受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
| |
2006年3月,房山区消协启动“消费纠纷合作调解机制”,同涿州市消协建立了异地消费纠纷调解、投诉信息共享的维权联系会议制度,帮助农民调查事实并获取相关证据。由于经营者拒绝赔偿,2006年11月6日,房山区消协通过所属的“法律支持中心”成员单位北京市国宁律师事务所免费为农民消费者提起了诉讼。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开支持诉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处于弱势的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往往无法依靠个人力量与经营者抗衡。当消费者需要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时,可以通过消协的支持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