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胡勇谋通讯员江君实习生鲁洁佳)为偷窃,美发店小工小龙(化名)两个月不到就换了3家店,专门伺机偷同事的钱。昨日,他被洪山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刑半年。
小龙是湖南衡阳人,去年3月初,他来到武昌青鱼咀某发廊应聘当上了小工,同月9日,他偷走同事陈某120元和一部手机,离开该发廊,又先后来到了洪山区杨家湾前线美发厅、周彭村美容美发店,化名林飞杰、陈佳,至去年5月3日,小龙趁同事熟睡之机,先后盗取袁某现金1280元和手机一部,颜某60元和小灵通一部。
去年5月4日晚,小龙持先前偷偷配下的钥匙,再次来到周彭村美发店宿舍,拖上颜某的一个箱包就往外走,刚好被外出归来的同事碰上,小龙被现场抓获,箱包内都是颜某的衣物行李等。因小龙未满18岁,法院遂作出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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