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敬儒 通讯员胡庆魁付善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每人要缴纳的10元参合金,但昨天记者从昌江县政府获悉,从2007年起,该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17万农业人口,本人缴纳的10元参合金,全部改由当地政府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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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昌江县17万农业人口将不再缴纳参合金,农民可从中获得五大好处:一是政府代缴10元参合金,同时获得政府42元以上的补助,可建立年人均52元以上的农民看病报销基金;二是政府代缴的10元主要用于建立家庭账户,由参合农民自主用于门诊看病或购药;三是住院费用可以按规定获得报销,最高每人每年可补偿1万元以上;四是患规定的慢性病或大额门诊费用,也可获得报销;五是在超出封顶线、且无力支付后续治疗费用的情况下,还可申请大病风险金补助。
据了解,中央和省各级财政从2006年起,每年为每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合计补助42元以上,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缴费不低于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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