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武盾)近期,省水土保持局将会同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修订《陕西省水土流失补偿费防治费计征标准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适当提高征收标准,加大征收力度,所征收的资金全部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由省上统一安排治理,各地负责组织实施,以加快全省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据省水土保持局介绍,我省目前仅煤、油、气资源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近12.2万公顷,并且继续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递增。据调查,截至目前,陕北油气田开发累计因开挖、压埋、扰动破坏地貌植被面积达7万多公顷,排放弃土弃渣1.5亿吨,年新增水土流失量达1780万吨。全省因煤炭开采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近5.2万公顷,其中塌陷区造成的水土流失最为严重,年增速超过45平方公里。这种因人为水土流失造成的水位下降,井泉干枯,河道断流,植被衰退,水土草木资源损毁,土地沙漠化的状况,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极为严重。
据省水保局反映,我省1994年制定的水土流失补偿费防治费计征标准严重偏低(补偿费全国最高5元/平方米,周边省份大多是0.5-2元/平方米左右,我省仅征收0.2-0.5元/平方米),加上征收力度不够,征收的资金不能专款专用,造成水土流失防治资金严重不足,实际征收的费用根本满足不了治理所需。
根据山西省有关部门测算,治理煤矿造成的水土流失每吨煤约需7.4元。目前我省仅神木、府谷、榆阳、黄陵4个县区按照吨煤1元的标准开征了水土流失防治费,所收的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用于水土保持的不到10%。另据了解,山西部分地区按照吨煤2.5元的标准征收,所征收的资金全部用于水土流失治理,同时山西省财政每年另外拿出2亿元支持淤地坝建设。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已发挥效益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每年从水费、电费总收入中提取2-4%的资金,用于本库区及其上游水土保持防护和治理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