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记者朱玉)卫生部等13个单位日前印发《实现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行动方案》,方案强调,要严厉打击非碘盐、不合格碘盐、假冒碘盐冲销市场的违法行为,决不允许工业盐等非碘盐流入食盐市场,维护食盐市场的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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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将碘缺乏病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贫困地区给予适当补助。有关部门要保证合格碘盐稳定供应,进一步理顺盐业管理体制,加快食盐流通现代化建设;同时合理确定碘盐价格水平,推广使用适于西部边远贫困地区消费水平的碘盐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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