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林可)昨日,福建省外经贸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要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俄罗斯政府的零售禁令。
根据俄政府2006年11月15日第683号政府令《关于2007年度俄零售贸易经营主体使用外来劳动力许可额度的规定》,俄将自2007年1月1日起禁止外籍公民从事酒精类饮料和药品零售业务,自4月1日起禁止外籍公民从事除商店外的零售贸易。
据了解,目前,我省众多企业,以泉商居多,对俄出口采取自行发货,并派员直接在俄大型市场从事轻纺、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等商品批发及零售业务的方式,极易成为俄整顿零售贸易的对象。
为有效规避风险,最大程度减少在俄企业损失,福建省外经贸厅要求各地相关部门速将有关情况向本地区对俄贸易及生产企业进行通报,督促在俄企业和商人转变经营方式,妥善处理在俄货物等有关事宜,寻求在俄法律框架内稳定发展的新途径,避免因为新政策的实施而蒙受经济损失。
考虑到俄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可能采取强制性措施,易与闽企发生冲突。福建省外经贸厅要求各有关单位进一步了解本地区在俄企业情况,就该问题制定应急预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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