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北京 - 体育 - 娱乐 - 文化 - 房产 - 汽车 - 军事 - 数码 - 视频 - 游戏 - 女性-邮箱 - 短信 - 博客 - 旅游 - 导航北京工商视点 >> 首页 >>特别报道新闻推荐我要说说门头沟烟花爆竹执法检查 未发现非法经营行为https://www.qianlong.com/2007-01-0914:39:14
千龙网讯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保障烟花爆竹使用安全,日前,门头沟区工商分局会同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对全区100多个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进行了全面规范和执法检查。
截至目前,区安监局共审核发放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110余个。这些获得销售许可的申请人均已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销售烟花爆竹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增项的行政许可。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合法经营许可资格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必须将营业执照、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禁放说明、防火须知等悬挂在店内明显位置,货品由专人专柜销售。各销售网点必须按照要求建立进、销货台账制度,必须到指定的合法地点统一进货,销售时必须配备两个以上的灭火器,严禁销售不合规范的品种。
检查中未发现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编辑:米兰来源: 千龙网我要说说 打印 推荐我来说说 笔名:发表标题:?2000-2007,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