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商报记者 曾璐 报道从2006年1月份开始,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当时,有关专家测算,这将使个税收入减少3个亿。但前不久,南京地税局的统计数据表明,2006年1~12月份,全市入库个人所得税30.46亿元,依然保持了10.63%的同比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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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收入少了4.5亿
由于从2006年1月份起,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按照当时部门的测算,这意味着有三四十万人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财政收入将减少3亿元左右。“确实对个税有较大影响,缴税的人数减少了大概40万,税收减少了4.5亿元。”南京市地税局税政三处科长阮春芳告诉记者,虽然1600元的扣除标准对财政收入有影响,但是去年经济持续增长,居民收入也在快速增长,南京市统计局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前三季度,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28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8%。此外,税务机关今年还加强了对外籍群体和行业的税收征管。按照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要求,南京地税开始全面展开全员全额申报工作,加强了对电力、通信、房地产开发及建筑业等高收入行业的管理和检查,有效地防止了税源流失。这些因素都使得去年的个税收入仍保持了增长。
6万元以上仍是“主力军”
在南京,年收入6万元的人就属于高收入人群,被纳入重点监控范围。阮春芳表示,“高收入人群占的比例低,但缴的税多。把6万元以上就纳入高收入阶层,是以前税改的时候就规定的。”根据税务部门的不完全统计,个税总收入的53%,由年薪6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缴纳。来源于工资薪金的个税收入中,70%是由年收入在6万元以上的高薪阶层缴纳,这部分人群占纳税人总数的8.6%。与此相对应的,年薪10万元以上的南京纳税人,人数只有2.48%,但税金占比却高达54%;年薪20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人数占比仅0.8%,税金占比高达36%。这一情况与全国的环境基本吻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2006年前三季度,全国按5%~25%税率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仅8.4%,而按30%~45%税率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同比则增长33.9%。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30%~45%税率是目前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最高四个级别,月应纳税所得额在4万到6万元的,税率为30%;6万到8万元的,税率为35%;超过8万和超过10万元的税率则分别为40%和45%。
70.16%个税来自工资薪金
阮春芳告诉记者,南京人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工资薪金,南京70.16%的个税是出自市民的工资和薪金收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11种收入需要纳税,包括工资薪金、劳务、稿酬、个体户收入、承包收入、财产转让收入。”阮春芳告诉记者,数据表明,去年南京地税部门收取的个人所得税,70.16%来自市民的工资薪金所得,除此之外,12.69%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但工资薪金在个税中所占的比例,却有缓慢减少的趋势。比如在2004年之前,工资薪金在个税中的比例大都在75%左右,到2005年是74.56%,2006年是70.16%。“利息、股息、红利”占的比例有所增加,去年是11.34%,今年是12.69%。此外,个体户的个税收入也在增加,2005年是14734万元,去年是15648万元。“缴的税多自然收入也高。”在众多的行业工种中,IT、通信、电子制造业等制造业仍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领头羊。(编辑 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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