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9日电(记者吴晶)记者9日从公安部获悉,2006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积极运用治安调解的方式,依法调处殴打他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治安案件122万余起,更加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台后,各地治安部门狠抓贯彻实施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各地大力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门培训,组织广大治安民警苦练法律业务知识基本功,在广大民警中营造了学好用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浓厚氛围。同时,为使这部治安管理的重要法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地认真按照公安部下发的宣传提纲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各地公安机关以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契机,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制定完善执法规范,出台治安案件裁量标准,积极改进执法方式,大力加强和改进办理治安案件工作,执法办案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