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9日电(记者白瀛、卫敏丽)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9日表示,公安部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这一规定严格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制度,细化了评判标准,提高了考试难度。
据介绍,新规定调整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内容,将原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桩考)”与原科目三中的“场内道路驾驶考试9选6项目”合并,形成新的科目二考试(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将原科目三中的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分离出来,单列为独立的科目三考试(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同时,考试还将适当增加科目二、科目三考试项目的内容,加大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项目选择的随机性,规定“科目二、科目三考试采取必考项目与选考项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考项目根据不同车型随机选取”,促使培训和考试项目得到全面落实。
此外,新规定还突出了对考生安全意识的考核,注重考核其观察、感知、判断与响应能力,注重对考生安全驾驶行为和意识的养成。在科目一考试内容及题库中,将压缩机械常识题量,增加“安全驾驶综合知识”的内容。
据了解,新规定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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