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常被人简称为“郑大”,黄河科技大学也常被人简称为“黄科大”。目前,广州一家房地产公司和郑州的王某在第41类“学校(教育)”等服务项目分别注册了“郑大”和“黄科大”商标,即将进入公告程序……由于我省不少企业及品牌拥有者维权意识不强,往往有投入大量经费宣传品牌的意识,却没有保护品牌的意识,这使得近几年来抢注事件屡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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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这两年抢注商标很“时髦”,你如果不是个小人物的话,也许就会担心自己的名字会不会被人抢注成商标。具体到经济领域,这样的“乱套”局面很可能毁掉最初使用某商标的企业已开创的一片市场。通过本报昨天的报道,我们看到,河南现在就面临这样一种局面,请大家发表自己的看法。
李国婧(教师):恶意抢注其实就是趁“火”打劫,什么火就抢注什么。这样做虽然从法律上能说得过去,但却不符合我们的社会道德和行为规范,也必将会受到人们的谴责。试想,人家的名字已经叫了很多年,你却趁人家不注意,偷偷摸摸地据为己有,用来为自己赚钱或者敲诈对方,这是好人干的事儿吗?我觉得在商标注册的问题上,有关部门应该先问问原主是怎么回事儿,如果原主是因为一时疏忽没来得及注册,那就得先尽着人家。我们的有关部门总不能支持公开抢劫吧?谁给你交点注册经费你就允许谁去公开打劫,那还讲理不讲理了?
杜振堂(教师):记得前一阵子曾发生过某避孕套厂家抢注“中央一套”商标的闹剧,可能是因为“中央一套”的影响太大了,终未获得成功。我看过该新闻,只是莞尔一笑罢了。抢注了“中央一套”就能像“中央一套”那样有影响力?我看未必见得,虽然抢注一些知名商标可以扩大自己商品的知名度,但要知道,如果自己的商品质量太次,也会臭名远扬。厂家一方面要增强法律意识,重视商标的注册,防止自己的商标被抢注,另一方面,在注册商标的时候,还是自己动动脑筋,注册一个能够突出自己的商品特点的商标最好。
王玉峰(职员):大家看到抢注商标的弊,也该看到抢注商标的利。因有人抢注了商标,才显示出商标的价值,才引起人们对商标的重视。当年一个域名造就一个千万富豪的神话破灭了,因为好域名多被合理利用了,人们保护域名的意识也增强了。从这个意义上说,今天的抢注商标者,就是明天商标发扬光大的首功之臣,他们让全中国人知道商标是需要保护的,好商标是不能浪费的!
杜明骏(职员):是的,表面上看,抢注商标有点像是从别人的田地里抢果实,人家辛辛苦苦经营了半天,又是浇水又是锄地,到该收获的时候,果实却被一些根本就不相干的人抢走了,这事儿咋琢磨咋憋气。不过话还得说回来,作为主人,你的庄稼成熟了却不去收割,又能怨谁呢?
刘银涛(教师):我国《商标法》鼓励以自己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注册。商标是以使用为目的的,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那么数个注册商标,并且有人还开了商标超市,不知以上几位为抢注者帮腔的朋友怎么看?
丛林飞虎(网友):不怎么看!在一个法治社会里,要怨只能怨被抢注者自己太大意——但愿遭遇“抢注”的企业和品牌能吃一堑、长一智,不再因“大意”而坐失良机。
编辑: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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