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忠 文兵罗政潘昊)昨日上午,雨花区人民法院对一宗特大合同诈骗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杨雷和王建华有期徒刑14年、13年,并各处罚金10万元、7万元。
据了解,现年38岁的安徽人杨雷一直从事长途货运,并有一辆跑运输的大货车。
但他并不满足于跑长途货运所赚的那几个钱。2006年,他在沈阳认识了现年33岁的河南人王建华。由于王建华也是司机,两人便想到利用假身份证、假驾驶证行骗。因为担心别人找到自己,他们还特意将车牌也换成假的。一切准备就绪后,2006年3月10日,杨雷伙同“朝选”、“付华”、“铁毛”(均另案处理)驾驶皖KA5708货车窜至长沙,由“付华”用假的车牌豫A76580和姓名“张成良”的假驾驶证,与长沙市宏伟物流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协议书》,承揽到湖南省当代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托运的近58吨硅钢板业务,运送至广东。杨雷与“朝选”等人将货物装好后开车逃到福建销赃,其中杨雷分得赃款23000元,经鉴定,被骗钢材价值人民币367899.95元。第一次作案轻松得手后,杨雷从此一发不可收拾。2006年5月,杨雷伙同王建华驾驶皖KA5708货车窜至广东,以同样的方式骗得钢材23吨,在杭州销赃。2006年6月,杨、王再次驾车来到长沙,王建华以姓名为“李林”的假身份证,与长沙市南湘货运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协议书》,承运23吨电磁线。由于有工作人员押车,途中王建华将押运员刘某某支开,杨雷趁机将货车开走,将价值近100万元的货物销赃。
2006年7月10日,两人在杭州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