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济南1月9日讯 干洗店以水洗冒充干洗等不规范行为,今后将受到制约。记者今天从省经贸委获悉,由国家商务部制定的《洗染业管理办法(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年内有望颁布实施。
据介绍,《办法》要求开设洗染店、水洗厂应在安全、卫生、环保、节水、节能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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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应当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明示服务项目、服务价格以及投诉电话等。经营者不得从事虚假宣传、利用储值卡进行消费欺诈、以“水洗”、“单烫”冒充干洗等欺骗行为、故意掩饰在加工过程中使衣物损伤的事实等。
消费者可以根据衣物情况实行保值清洗,因经营者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的,或者经专业技术鉴定未能达到洗染质量标准要求的,经营者应当根据与消费者约定的保值额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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