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200元 两女士争了一小时
差点大打出手,最终平分了事,律师称应受道德谴责
昨日上午10时,在西安市环城西路一家汽车配件公司门市部上班的耿先生听见有两女激烈争吵,出门见两位中年女士正互相拉扯,争吵说:“这是我的钱。
随后,记者通知了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环西路派出所,接警民警说,虽不够立案标准,但他们会重视这件事,并着手调查处理。
西安王炳森律师事务所蒋虎平律师解释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捡到数额5000元以上的财物,如果能联系上失主拒不返还的,将构成侵占罪。如果联系不上失主视为无主财产,应该及时交给公安机关处理,但法律并未规定不交给公安机关会如何处罚。因此,两位捡钱的女士分钱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应该受道德谴责。本报记者 杨明
俗语点评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君子不取。
(责任编辑:车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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