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某公司经理托管公司资产牟利533万
新快报讯 (钟欣)近期,公安机关在打击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行动中,破获了十起比较典型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这十起案件是:
1、北京:受贿20万“放走”1200万
经查,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王某利用其担任北京市昌平区某信用社负责人的职务之便,收受犯罪嫌疑人李某贿赂款人民币20余万元后为李某提供方便,使其协助他人将存在该行的1200余万元涉案资金全部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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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福建:招投标“放水”收好处124万
2004年4月至7月,福建省宁德市犯罪嫌疑人池某利用其担任武汉某房地产公司工程部经理,负责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职务之便,在招投标过程中与该公司董事长刘某(另案处理)合谋,创造条件使犯罪嫌疑人梁某介绍的公司中标。事后,池某收受梁某贿赂款124万元人民币。
3、福建:采购员收供货商165万回扣
2004年11月至2006年5月,犯罪嫌疑人巫某等5人利用担任某日资企业资材部购买课职员的职务之便,在同福州、泉州、上海等地供货商接洽业务中,要求各供货商以供货金额的5%-10%作为回扣,总计收受19家供货商的回扣款165万元人民币。
4、上海:为揽工程行贿132万
2005年底至2006年初,犯罪嫌疑人王某等22人为承揽工程,向麦肯锡咨询公司、泰科电子(昆山)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有关人员行贿,涉案资金总计132万元人民币,案发后追缴赃款94.44万元。
5、重庆:信用社科长私借公款收200万
1998年,时任重庆市某信用联社信贷科科长的犯罪嫌疑人陈某,通过自己掌控的信用联社下属企业,将2100万元资金借给华夏证券重庆分公司总经理王某进行股票交易,事后收受贿赂人民币200万元。
6、辽宁:客运公司董事长受贿26万
2005年8月,原辽宁盘锦某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汤某利用职务之便,在处置该公司31辆中巴过程中,以压低出卖价格为条件,向购车方索取财物折合人民币26万元。
7、新疆:透露商业信息获利18万
2005年6月,犯罪嫌疑人田某利用在空港公司物资部工作的职务之便,在克拉玛依市空港公司购置廊桥设备招标中,向深圳某空港设备有限公司透露信息并保证其公司可以中标,后索要好处费18万元。
8、青海:供货商为提前借款行贿37万
2003年9月至2005年10月,青海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华联超市供货商)法定代表人周某为达到提前预付货款和借款的目的,亲自出面或指使公司业务员先后十余次向青海华联超市财务总监常某、青海华联超市出纳主管周某等人行贿37.74万元。
9、广东:经理托管公司资产牟利533万
2003年12月到2005年3月间,犯罪嫌疑人周某利用担任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的职务便利,在代表喜之郎公司与世纪证券有限公司协商签订托管1亿元国债和5000万元企业债券合同以及合同到期后收回两笔资产过程中,先后收受世纪证券有限公司好处费共计人民币533.56万元。
10、湖南:银行主任擅出保函受贿13万
2005年11-12月,中国银行湘潭分行某分理处主任粟某,滥用职权,擅自为平顶山太奥高速等4家单位出具5份《履约银行保函》,从中收受贿赂13万元。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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