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被控藏毒1700余克欲行贩卖的北京人陶继方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陶继方在法庭上推翻之前供述,辩称自己的藏毒行为只是出于贪财的动机帮别人个忙。
公诉机关指控,去年7月间,陶继方以贩卖为目的,将加工后的毒品海洛因1725克藏匿在本市东城区锡拉胡同21号的住所,又将毒品海洛因7.2克藏匿在其在宣武区租住的房间内,欲行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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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法庭上,陶继方推翻之前供述,说自己只是替一个叫岩哥的人保存毒品,这个岩哥和自己并没有什么交往,案发前,岩哥带了一大包东西找到陶继方,问是否要一起做个生意,岩哥说带来的是毒品,如果陶继方愿意帮忙保存毒品,不会亏待他,存放10天就能给陶继方5万元好处,但是陶继方没有证据能证明这个岩哥确实存在。
检察机关认为,陶继方以贩卖为目的加工、藏匿毒品海洛因,而且数量大,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陶继方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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