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1月10日电为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国生态大省黑龙江省计划在“十一五”期间依据土地资源、流域水环境以及森林生态功能等“环境容量”,建设环境友好型生态省。
记者从黑龙江省环保局获悉,“十一五”期间,黑龙江省将加强黑土地水土流失和西部荒漠化综合治理,加大煤炭、森林、石油等资源开发型城市的生态修复,并着力推进松花江流域和黑龙江、乌苏里江等界河的污染治理,加快生态省建设步伐。
据介绍,黑龙江省将在土地资源、工业基础雄厚、石油等能源型产业比较发达的“哈大齐工业走廊”地区实行重点开发,科学利用环境容量,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的目标。
在哈尔滨、大庆、牡丹江等城市环境容量有限、经济相对发达的区域,黑龙江省将实行优化开发的原则,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环境和高新技术,推进增产减污。黑龙江省还要求其它主要城市根据当地的环境承载能力确定经济发展规模和结构,禁止在污染严重的地区建设增加污染负荷的项目。
黑龙江省提出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大小兴安岭、三江平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限制开发,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发展生态旅游、绿色农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确保生态功能的保护和修复。作者:呼涛来源:新华网 编辑: 张昭国 内 国 际科 教 娱 乐社 会 体 育专 题 法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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