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表示,如非必要,特区政府不会透过购入业权去保护文物。
何志平九日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文物保育不等于要拥有有关文物,特区政府不会轻易动用公款购买文物的业权。他说:“如果有一个凌驾上的需要,而与业权持有人,我们交换了意见,政府内部每个个案要个别处理,但总的原则是,我们是一般不会动用公款购买业权。”
何志平表示,特区政府对每个个案个别处理,会以其它诱因,吸引业权人保留那些建筑物。
对于有建议成立“文化局”来处理相关问题,他表示,文物保育往往涉及多个决策局的范畴,这方案难以实行。他指特区政府会增加咨询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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