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在广州召开媒体见面会,宣布由法国卡斯特集团在香港成立的控股公司直接在深圳投资组建而成,属港资性质的独立法人机构中国分公司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营业。将全权负责卡斯特在华葡萄酒业务,并称先前的惟一战略推广商:北京东海鑫业国际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鑫业”)的代理权被彻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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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卡斯特的高调亮相使得沉寂一时的卡斯特中国代理权再度掀起波浪。1月9日,东海鑫业也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进行澄清,并对深圳卡斯特身份进行了四点质疑。
变数
2006年4月,卡斯特宣布结盟东海鑫业,计划在未来5年的合作中,在中国市场大展拳脚。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东海鑫业品牌总监刘忠沁告诉记者,法国卡斯特集团根本没成立所谓的合资公司——深圳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
据称,深圳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由卡斯特集团下属投资机构在香港注册公司后,与深圳一家公司共同投资组建而成。卡斯特占80%的股份。
“这怎么可能,法方还以为是我们成立的公司呢!”刘忠沁告诉《国际金融报·酒周刊》,他们已经和法方联系过,法方以为东海鑫业为了推广卡斯特品牌在中国南方的市场,而成立了该公司。
刘忠沁表示,该公司不是东海鑫业成立的,也不是法方成立的。那么这个公司是谁成立的?
东海鑫业提供了一份落款单位为“深圳市工商物价信息中心”出具的资料。该资料显示,深圳卡斯特其实由某香港公司与深圳一家家具公司按70∶30的比例出资组建,其法人代表为梁美珍。刘忠沁表示,梁是陈光的夫人。
东海鑫业董事长李伟革表示,在2006年11月4日,其曾与法国卡斯特高层会晤,其中就包括陈光。“我们带去了从工商部门调取的深圳公司成立的资料,卡斯特集团二号人物告诉我们,深圳卡斯特不是法国卡斯特集团投资,但将来可能会收购它,收购后会做卡斯特的一些业务,具体业务不清楚。”
对此,卡斯特亚洲区总裁陈光表示,该资料中提及的香港公司为法国卡斯特投资的公司,近期已更名为“法国卡斯特(香港)酒业有限公司”。
刘忠沁对陈光的身份也进行了解释,他表示,外界对陈光的身份有着很多的误解。他表示,其实陈光“卡斯特集团亚太区总裁”的身份只不过是以前为了推广其品牌的方便而给封的,他根本不是卡斯特集团内的决策层人员,只是拥有一点该集团的股份而已。
东海鑫业声称,在合同有效期内,不经东海鑫业允许,所有在华销售卡斯特牌葡萄酒的行为都是非法行为,如有销售,将诉诸法律。
控股
此前不久,有消息称卡斯特欲抛开东海鑫业,在中国单飞,为此在中国深圳成立了合资公司。早在去年4月,卡斯特与东海鑫业达成合作协议,后者成为前者的原装葡萄酒在中国的惟一战略推广商。
据了解,在去年11月3日,卡斯特的经销商都收到了来自深圳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的公告。称该公司今后将全权负责卡斯特葡萄酒在中国的业务,公告中的联系人正是卡斯特集团亚太区总裁陈光。
2001年8月,卡斯特与张裕在北京签署了一系列战略性合作协议,张裕投资参股卡斯特集团在河北廊坊的红城堡葡萄酒;卡斯特投资参股于张裕在烟台福山筹建的张裕·卡斯特酒庄。
通过联姻,张裕和卡斯特都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张裕实现高速发展,2005年,张裕全年实现销售收入30多亿元,远远超越竞争对手,成为中国目前当之无愧的红酒老大。通过张裕的努力,卡斯特在中国的品牌也得到了认可。
也许是“合久必分”,2005年,张裕完成了国企改制,把33%的股份卖给了意大利意迩瓦公司——世界第五大葡萄酒生产商,而不是它的战略合作商卡斯特集团。
对于卡斯特出局,张裕的解释是,卡斯特的条件太苛刻:要求控股。
这导致了双方合作的破裂。
原装葡萄酒
张裕与卡斯特的分手,及现在东海鑫业的风波,反映了国内葡萄酒市场的深刻变化。
2000年后,张裕大力推进产品战略转型,主打中高档葡萄酒,依靠和卡斯特的合作,张裕羽翼渐丰,终于成功实现了转型。在中国葡萄酒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张裕和卡斯特作为中外两大葡萄酒品牌代表的竞争将是必然的趋势。实际上,改制问题正是反映了两家企业各自发展战略的矛盾。
对于卡斯特来说,选择东海鑫业也是合情合理之举。
“我们现在在四大航空杂志及其他专业媒体上进行品牌宣传,成为继白酒之后惟一进行品牌推广的国外原装葡萄酒品牌。”刘忠沁表示,目前,卡斯特在中国已基本上完成了品牌和渠道的系统建设,进入到更为深入的拓展阶段。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中国葡萄酒消费市场已日益向中高档发展。外国原产葡萄酒品牌在中国正受到越来越多的欢迎。2004年,葡萄酒的进口关税下降到14%,这对国外葡萄酒进入中国市场也颇为有利。现在,欧洲、南美、澳大利亚及非洲等世界各地的洋葡萄酒企业开始把原装葡萄酒销往中国,今后这种趋势将益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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