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开始,广州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须自行向各区(市)主管地税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市地税局昨天明确表示,纳税人在办理2006年度自行申报时,应以在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取得的所得,按照有关口径进行汇总、计算、申报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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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妍 通讯员王凌
各项收入以税局标准计算
很多单位都会在今年初发放2006年度的“双薪”、年终奖等,对这些在2007年取得的收入,在办理自行申报时是否应进行汇总计算呢?
对此,广州市地税局明确表示,纳税人办理自行申报时,应以在2006年内(即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实际取得的各项所得进行汇总申报,而不论该项所得是属于哪个时期。若在2007年1月1日以后发放的属于2006年度或以前年度的所得,应并入2007年度的所得,在2008年申报。市地税局同时强调,申报时各项所得的口径应以税务机关规定的口径计算。
ETS实时缴税即将开通
据了解,自行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采用缴款书缴款、持卡缴款、ETS实时扣缴税款等方式缴纳税款。
采用门前申报的纳税人,可在主管税务机关前台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然后持缴款书自行到开户银行缴纳税款,开户银行在缴款书上加盖“收讫日期”的印章表示税款收,纳税人可以银行退回的收据联作为完税凭证。此外,纳税人也可持银行卡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前台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过划卡系统扣款成功后,将给纳税人打印完税凭证和交易回单。市地税局表示,由于持卡缴款系统尚未完全覆盖,因此只有天河区、白云区、南沙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地方税务局部分征收厅支持持卡缴款的缴款方式。
广州市地税局还透露,目前已加紧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争取早日为自行申报纳税人推出ETS实时扣缴税款服务。
市地税网已开“个税申报”专栏
据介绍,为增加市民对自行申报的了解,广州地税网站已开辟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专栏,提供有关自行申报的法律规定、申报表格、申报流程以及申报问题的解答,供纳税人在线查阅、下载。同时,为进一步帮助纳税人理解年所得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口径,广州市地税局在1月8日的《广州日报》A5版全版刊登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各类申报情形例解,通过详尽的例子为纳税人讲解计算方法,纳税人可参照例解计算。
此外,为方便纳税人取阅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宣传资料和《个税申报表》,市地税局与市邮政局达成协议,从1月份起,纳税人还可以在市邮政局遍布全市的33个邮政营业厅和邮政所免费索取,邮政局的具体网点地址已在广州地税网站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栏目内公布,纳税人可登陆查询就近索取。
在办理纳税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纳税人可登陆广州地税网站、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2或直接前往市地税局设于广卫路24号的纳税服务大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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