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有亲戚在教委当领导,以能帮别人孩子上高价班为名,先后数次从他人手中骗取15000元。2007年1月8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印广林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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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印广林2004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出狱后仍不思悔改。2006年7月,濮某儿子参加中考未考上滁州中学,想上滁州中学高价班。被告人印广林以其有个大舅在滁州市教委工作,能够帮助濮某儿子上滁州中学为由,从濮某手中骗取人民币12000元,并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从濮某手中“借”了人民币3000元,至今未还。后被告人印广林将一份假的录取通知书交给濮某,被滁州中学识破,遂案发。(董立才、杨金龙)
来源:
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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