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胡勇谋通讯员晓理国美实习生鲁洁佳)“我们一般先找单位的车,单位的车好下手,就停在路边,也无人管,偷起来放心大胆。”窃贼李登说,摸到这个窍门后,8个月来他们成功偷了21辆轿车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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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李登、张滔、杨亚等6人被江岸区检察院分别以涉嫌盗窃罪、销售赃物罪、收购赃物罪等提起公诉。
办案检察官说:“这些人的盗窃方式其实很简单,就是用自配的钥匙掏锁,没什么科技含量,盗的都是普通轿车。”
检方查明:2005年12月至2006年8月期间,李登、张滔、杨亚等人单独或相互纠合,先后在硚口区幸福一村、汉口江汉北路及江岸区车站路等处,盗得桑塔纳等轿车共计21辆,其中11辆是银行、科技局、交通委员会等单位的车,甚至包括一辆警车,这些车总价值50余万元。李登等人将所盗车辆平均以数千元的价格销赃给勾某等人。
记者随即走访了一些单位,武昌中北路上的某保险公司,平时就将自己的3辆桑塔纳公车停放在公司外的人行道上,汉口六合路附近的某机关,也是将2辆公车通宵停放在门口。办案人员建议说,单位的公车保管也应由专人负责,购买一些简单有效的防盗设备,如方向盘锁等,不能说是公款购买了盗抢险,就将车子随意放置,给窃贼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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