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1月11日电(记者何广怀)据海关总署深圳原产地管理办公室统计,去年深圳口岸进口原产于台湾地区15种享受零关税待遇鲜水果达1007.5吨,进口值为158.1万美元,税款优惠184.2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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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大陆在2005年8月1日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15种鲜水果实施零关税优惠待遇以来,深圳海关开辟了进口报关“绿色通道”,在口岸报关现场设立“台湾水果专用报关”窗口,实行“提前报关”和“预约报关”,对进口台湾水果实施“担保验放”,使台湾水果的进口通关日益便捷。
海关总署深圳原产地管理办公室官员表示,去年经深圳口岸进口的原产于台湾地区15种鲜水果优惠政策项下的商品已全部享受零关税优惠进口,两岸有关业界对此优惠政策已充分了解,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得到有效利用。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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