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的河北男子魏惠杰昨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承认,去年8月在家中杀死一名女网友,肢解尸体后抛弃在京密引水渠。事后,他以恐怖组织“东突”名义向死者家属索要5万元。
杀死网友后碎尸
2006年8月8日,是魏惠杰杀人的日子。他说,他是在自己家中将女网友“血鹦鹉”王某杀死的。魏惠杰的网名叫“龙の法律”,他说,起这个名字是为了让人感觉他可靠。他和“血鹦鹉”都是观赏鱼爱好者,两人是在一个观赏鱼网站上相识的。
案发当天,他将王某约出来,说从海南带了一点礼物,要王某到家中取,并看看自己新养的观赏鱼。
公诉人援引魏惠杰向警方的供述说,王某如约到家中后,魏趁王看观赏鱼,从门后拿出准备好的木棒猛击王某头部,将王击昏。又用铁管再次击打王的头部,导致王某死亡。
魏惠杰昨日说,由于前女友陈某晚上要来家中过夜,他将王某的尸体拖进附卧室暂时藏匿。第二天,用家中的菜刀将尸体肢解成4部分,并装进新买来的编织袋中。
魏惠杰说,8月10日,他将装有头部和躯干的编织袋扔进了京密引水渠。编织袋很快被河道清洁工人发现并报警。
抛尸当日被警方控制
王某丈夫王先生说,8月9日上午,他给王某打手机,但电话被挂掉。随后,接到从妻子手机上发来的一条短信:“我们是东突厥驻北京办事处工作人员,你的妻子在我们手上,拿5万元赎人……”魏惠杰供述,短信是他发的。当日早晨,他想起在与王某交往的日子中,自己花费了不少钱,于是想捞回本金,遂将王某的手机卡装在自己手机上,向王先生发出短信。
王先生立即同意,并赶回北京,向北京警方报案。魏惠杰又发来短信催要,王先生说钱已筹齐,魏要求在中关村海龙大厦附近交易,随即关机。
在给王先生的最后短信留言中,魏惠杰还写道:“感谢你对东突事业的支持”。警方根据手机线索,于8月10日魏惠杰抛尸当天傍晚,将正在与女友吃饭的魏控制。
作案动机
法庭激辩:劫财还是情杀?
嫌疑人当庭翻供;辩护律师建议对其精神鉴定
昨日,控辩双方围绕作案动机和罪名展开激辩。公诉人认为魏惠杰的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应判处极刑;而辩护人认为应以因情引发的故意杀人罪追究责任。
魏惠杰在8月10日的供述中说,当时手头拮据,于是冒出杀人勒索钱款的想法。遂将目标锁定为与自己熟悉且有经济能力的王某。
他说,5万元容易让被害人家属支付。
公诉人认为,根据魏惠杰的供述,可以断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绑架杀人案,魏已构成绑架罪,建议法院以最重的刑罚处罚。
但魏惠杰昨日推翻之前供述,称已与王某发展为恋人,但自己交往了新女友,王某还纠缠不休。当日将王约到家中是想谈分手,但双方发生争执,他出于气愤击杀了王某。
辩护律师杨学林以此得出结论,魏惠杰是因情引发的故意杀人,不能定性为绑架。
由于他作案后,近乎开玩笑的以东突名义勒索,杨律师认为魏的精神不正常,建议法院考虑对他进行精神鉴定。事后,死者家属提出49万元的赔偿请求,杨律师说,魏的家属愿意积极赔偿,因此魏不该被判极刑。
去年12月,最高法院曾表示,案发后真诚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案件,慎用死刑立即执行。
但公诉人随后反驳说,魏的说法漏洞百出,“每次都是你先把王某约出来的,你还说她纠缠你?”通过调取魏惠杰女友和王某丈夫等人的证言,不能认定两人是恋人关系,故意杀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而且魏惠杰主观恶性大,不适用缓刑。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