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授予“长沙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者及已牺牲者的代表正上台领取证书。陈飞 摄
本报讯(记者千灵坡)昨日召开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廖攀、徐佩辉、刘鹏、胡浩、唐陆、廖志红、刘良余、周明瑞、康查、张四维等10位同志被授予“长沙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2006年,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打击违法犯罪,匡扶正义,促进全市社会治安的明显进步和培养良好的社会风气作出重大贡献,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
10位英雄壮举撼人心
廖攀,宁乡县双江口镇村民。2006年6月20日凌晨,廖攀和刘洪等5人在长沙市四方坪横穿马路时,一辆飞速开来的农用车由于刹车失灵径直向刘洪冲去。千钧一发之际,廖攀将刘洪推开,自己却被撞飞十余米。在昏迷了70多天后,经过两次开颅手术的廖攀终于保住了性命,但生活依然不能自理。
徐佩辉,宁乡县流沙河镇居民。2006年8月23日下午3时30分许,一名6岁男孩在塘边玩耍时不慎落入水中。徐佩辉闻讯后来不及脱衣服便跳下塘去,努力将男孩救起,自己却滑入深水中牺牲。
刘鹏,浏阳市永和镇人。2006年7月23日下午3时,年仅11岁的刘鹏与四名小朋友在石佳村枫树坝河边玩耍。其中一名小朋友跑到坝下洗澡时发生险情。刘鹏见状,跳入水中将玩伴救起,自己却沉入了水底。
胡浩,宁乡县城管局干部。2006年7月16日晚8时30分,两名窃贼在宁乡县城梅家田一宿舍盗窃摩托车时,被人发现仓皇逃窜。路过此地的胡浩随后紧追。面对手持尖刀的歹徒,胡浩临危不惧,经过殊死搏斗将歹徒制服。
唐陆,四川资中县人,现居住于长沙市书院路。2006年4月4日11时,邻居家突起大火,内有一中风瘫痪的老人及其老伴。住在二楼的唐陆纵身从3米多高的阳台上跳入一楼邻居家中,拿起一个拖把就开始灭火。大火被扑灭后,唐陆才发现自己右脚跟骨折,全身多处被烧伤。
廖志红、刘良余两人均为浏阳市人。2006年2月22日晚7时许,一男子在浏阳市一网吧杀人后,抢劫一台的士逃走。途经此地的廖志红、刘良余一道追赶歹徒,并将歹徒制服。
周明瑞,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05年12月28日,周明瑞途经韶山路一地下通道时发现有人抢劫。在追出200多米后,无路可逃的歹徒手持尖刀与周发生对峙,在受害人协助下,周明瑞将歹徒打倒。
康查,芙蓉区东岸乡龙马社区综治专干。2006年6月4日清晨6时,龙马社区一住户家突然起火。康查来不及穿衣服,赤膊奔向火场。他先是切断电源,然后开始抢救物品。抢救过程中,房顶有东西落入下方滚烫的油锅中,油溅到了康查身上,但他没有退缩,一直坚持到大火被扑灭后才晕倒在地。经过医院急救,康查脱离了生命危险,全身大面积烧伤。
张四维,宁乡县道林镇人。2006年5月31日下午,张四维乘车回家时,发现有三人在行窃,当即站出进行制止,并与三人发生扭打。在张四维的感召下,全车乘客一起动手,将三名小偷送至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