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2日电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即日起至2月17日,黑龙江省将启动公共就业专项服务,针对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长期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制订援助计划、签订服务协议。
此次就业援助的主要对象包括六种人,援助期间最重要的一项服务内容是,劳动保障部门将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订一份援助计划,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包括落实就业岗位和落实相应补贴政策等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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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或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但尚未享受补贴政策的人员,将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医疗保险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逐一落实到位。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将享受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60%计算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将享受按其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15%计算的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将享受岗位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医疗保险个人应缴部分不须缴纳。
就业援助六种主要对象
1、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
2、长期失业人员;
3、“零就业家庭”人员;
4、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
5、灵活就业人员;
6、被企业吸纳但没有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作者: 赵振宇来源: 东北网-新晚报 编辑: 吕博国 内 国 际科 教 娱 乐社 会体育专 题 法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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