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重庆晚报

审江西涉黑第一案法院收钱74万-

  在审理江西涉黑第一案中,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被告人家属索取“暂存”款,并称对量刑有意义。据调查,一审判决前,九江中院向被告人熊新兴家属分3次收取60万元现金,向其他几名被告家属收取14万元。

  律师质疑法院收黑钱

  在现有的一些公开报道中,熊新兴被描写为“从放牛娃到成为‘黑帮老大’”。

“熊新兴涉黑团伙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专案组共抓获团伙成员21人,冻结了1.4亿元人民币资产”……

  现年40岁的熊新兴是江西省抚州市崇湖乡熊家村人,原江西省抚州联达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抚州市临川区政协委员。

  2006年6月22日,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熊新兴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保险诈骗罪、行贿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虚假出资罪、包庇罪、赌博罪、强迫交易罪共13项罪名。7月17日,此案在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9月26日,一审法院九江中院以上述13项罪名判处熊新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与熊新兴同案的1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20年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熊新兴等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法院在一审开庭之后,判决之前,让被告人家属选派代表进行‘谈话’并要求交钱,说对量刑有意义,这种做法,在全国都罕见。”李肖霖律师说,“还有的被告人家属被要求交‘理财金’”。

  李肖霖表示,被告人家属缴纳的钱大多是向亲戚、朋友借的,并不是被告人的赃款。更为重要的是,在法院庭审前被告人财产早已被查封和冻结。

  向6名被告人家属收取74万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九江中院是以“暂存”的名义收钱的。记者目前能调查收集到的收据和银行单据显示:在熊新兴涉黑案中,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至少向6名被告人的家属收取了74万元“暂存”款。

  6名被告人家属和律师对记者表示,他们无法理解收据中的“暂存”是何含义。

  九江中院:可以这么做

  2007年1月8日上午,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坚告诉记者,法院收这个钱一是判决生效后要没收被告人财产的,要予以没收,全部集中起来交给国库,案子在审理过程中,就可以这么做;一是有的案件附带有民事诉讼,比如杀人的,对他人财产有侵害的,如果对被害人有所补偿,求得被害人的谅解,这样的话在量刑上可以考虑。

  当记者问及熊新兴一审被判死刑后,法院又向其家属退了一笔钱(39.2万元)又该如何解释时,陈坚称“不该执行的要还给人家”。

  九江中院主管财务的王副院长称,熊新兴案子的判决是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收了多少都是法律赋予法院的权力。涉黑案件跟经济联系很密切,有强大的经济支持,要在经济上严厉打击,一般罚金会更多。

  他还表示,这是法律要求这么做的,这样的刑事案件必须要进行经济处罚,因为涉及到侵财型犯罪,要提前把钱收回来,不能等到判决以后。

  当记者问16名被告人的家属有多少人交了钱、一共交了多少钱时?得到的回答是“家里条件好的就交了,家庭条件差的就没交”。

  法学专家认为涉嫌违规

  北京市律师协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说,现行《刑法》中没有任何一条规定法院可以向被告人家属收取“暂存”款或“理财金”。假如法院以减轻判刑为由,向家属收这笔钱(“暂存”款),应该引起上级法院的高度重视。

  中国政法大学邬明安教授说,根据《刑法》的规定,法院在审理一些刑事案件时,可能会在审判期间收取被告人对被害人的赔偿金,但必须是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这时被告人积极向被害人赔偿,可以在量刑上予以考虑,不过要取决于家属是否愿意,不应法院主动或法官在办公室找家属逐一“谈话”来收取这笔钱。

  “第二,被告人积极退赔赃款,对于被告人家属来说,也要其主观愿意,不能采取强制、欺骗性收款。同时,法院追缴赃款应有扣押清单,而不可能出现所谓的‘收据’。”

  九江市审计局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九江中院向几名被告人家属出具的收据实质上相当于“打白条”。 据中国青年报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Sogou推广服务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精彩推荐

说 吧更多>>

相 关 说 吧

熊新兴 | 陈坚 | 李肖霖 | 法院 | 江西

说 吧 排 行

搜狐分类 | 搜狐招商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