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便衣警察追赶抢匪,一男子因民警没带证件而“多管闲事”出手伤人,日前,其因故意伤害罪被南开区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
法院经查,去年10月1日晚9时许,南开区某派出所民警张某在下班途中经过黄河道与红日南路交口附近时,发现一名男青年一边追赶一名男子,一边呼喊“抓抢劫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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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途经此地的被告人韩某上前阻拦张某,并要求查看其警察证件,因张某未随身携带证件,二人遂发生争执,其间,韩某出手将张某打伤。经鉴定,张某身体损伤为一处轻伤、两处轻微伤。
案发后,经法院调解,被告人韩某一次性赔偿张某经济损失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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