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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伤害案又引出血的警示

  2006年11月12日凌晨,南京审计学院两位大二学生因为熄灯事宜产生口角,室友用刀砍了同学10刀,导致受害人头部左侧伤口长达14寸。目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室友裘某处于取保候审之中。

  A

  伤心父母 诉说详情

  2006年12月29日,记者接到杨氏夫妇的求助信。

信上称,其子杨某被同宿舍同学用菜刀砍伤头部、脸部、颈部、腰背部……

  前天,记者见到了面色苍老的杨氏夫妇。

  “11月12号早上,我们接到孩子同学的电话,说儿子出事了,赶快过来。”听到这话,陈国珍当时就懵了,赶紧和丈夫买了最早的飞机票,飞到了南京,“等到了南京,已经是晚上了,我们直奔医院,看见儿子第一眼,我就晕了。”陈国珍含着泪回忆,当时纱布把她儿子的头部、颈部全部包裹了起来,几乎没有裸露在外面的器官,她也无法辨认儿子究竟被伤成什么样子。杨氏夫妇咨询了主治医生,医生表示如果晚半个小时送来,失血过多,孩子性命就难保了。

  B

  一言不和 刀砍同窗

  据杨氏夫妇介绍,他的儿子杨某大学二年级,目前就读于南京审计学院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06年11月12日零点30分左右,与同宿舍的裘某产生了摩擦。“事发之前,杨某和裘某关系不太好,有一点小摩擦,当天晚上我睡着了,醒来就见到杨某满脸是血。”杨某同宿舍的王同学说。

  据杨万军介绍,那天夜里凌晨时分,儿子杨某同宿舍的裘某一直开着灯不睡觉,杨某辗转反侧睡不着,因为裘某的灯光打扰了他的休息,于是杨某要求裘某熄灯方便睡觉,可是裘某不答应,双方产生了口角,杨某将裘某的凳子拉了一下,裘某摔倒在地上。

  “这时候,儿子杨某自然背过身去,准备上床睡觉,不想,背后感到一阵冷风,坚硬无比的钢刀刺向了他。”身为父亲的杨万军说起这些细节,眉头紧皱,陷入深切的悲愤。

  此时,裘某将一把刀刺向了杨某。

  “当晚,我被杨某喊醒的时候,迷迷糊糊的只见他脸上、身上、衣服上全是血,我也不知道他砍了几刀,总之,我吓死了,赶紧去喊车。”同宿舍的王同学这样回忆,当时他见此情景,二话不说架起杨某就往门外走,那位砍人的裘某似乎也被自己的行为吓住了,一同扶着杨某去学校医务室。

  当晚,王同学去找车子,杨某在裘某的陪同下去了学校医务室,发现没有医生在。学校工会宋书记表示,当晚,因为其他同学生病,医生赶去处理救助其他学生了。此时,王同学已经找到了学校的车辆,两人将杨某带上了车送到了浦口区中心医院。一路上,王同学和裘某都没有说话。

  经医生诊断,杨某头部左侧伤口长14寸,头左颞顶枕部等各处伤最大约6厘米……。“医生后来跟我们说,一共砍了10刀,有一刀在颈后大动脉的位置,如果再下去1毫米,儿子就必死无疑。”妻子陈国珍表示,儿子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但是面部的两个刀伤,导致杨某眉毛运动神经断裂,现在还需要做整形手术。如今,杨某已出院接受后期治疗。同宿舍的其他同学也都陆续搬出了宿舍。他们表示,感觉不太好。

  C

  行凶学生 取保候审

  事发之后,裘某被带往南京市浦口区珠江镇派出所,经多方协调,裘某取保候审。裘某也没再学校出现过了。因此,记者没有联系到裘某及其家人。

  据专家介绍,虽然裘某此举属于刑事案件,但是考虑到裘某是在校大学生,认罪态度较好,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警方给与取保候审,也是情理之中。

  记者走访杨某同学时了解到,他们均表示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非常震惊。平时,裘某在班级内与同学关系一般,很少与同学交流说话,而杨某大一的时候担任班长,为人比较随和,不知道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的。

  南京审计学院工会宋书记表示,两位学生之前一段时间有过冲突,裘某的家长也表示裘某容易冲动,但是裘某心地很好,并不是真的想伤人。

  那么,裘某用来刺伤人的刀是如何带入宿舍的?王同学表示,事发之前,裘某曾经在宿舍煮饭吃过,可能是与之相关的刀子。南京审计学院工会宋书记表示,学校明令禁止带入锋利物品,比如刀子之类,一旦查到,将予以没收或者处分。但是,经事后学校调查,平时裘某将这把刀锁在行李箱中,很少拿出来使用,而且,作为校方,也不能搜查学生的私人物品,所以没有发现这把刀。

  那么,学校究竟应该几点钟熄灯呢?据王同学等学生反映,在事发之前,学校并没有特别的规定熄灯时间,24小时都有电,所以,有时候宿舍同学之间因此会有些小摩擦。事发之后,学校统一规定晚上11点半熄灯了。

  至于责任问题,宋书记认为学校在管理上没有漏洞,裘某的行为属于伤害,是两位成年人之间的事情,等待警方定性后处理,校方也尊重警方的结论,结果出来之后将对裘某进行处理。

  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宁认为,双方矛盾的根本原因是裘某没有熄灯,而因为学校没有对熄灯时间做出规定,导致双方产生冲突,加上裘某不太理智,做出了无法挽回的事情。学校应负有管理责任。而且学校在事发之后,将物业管理者撤换了,规定了熄灯时间,充分说明学校意识到了失误。

  链接

  校园暴力:

  警钟为谁而鸣?

  “暴力”、“色情”这些词语都应该属于成人社会,和纯洁的青青校园没有任何联系。但社会现实恰恰有力地证实这是一个悖论。一桩桩发生在校园里的暴力事件,就连成年人看了也不禁噤若寒蝉。这些血的教训,国外存在,国内也有;有发生在学生之间的,也有老师和学生之间的。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原本应该快乐无忧、纯洁善良的孩子们举起了暴力的铁锤,把人们对校园的美好想象砸得粉碎?

  难道说孩子的天性是残忍的吗?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残忍性很容易成为儿童的天性;经验表明,即使抚育过程充满着温柔、爱抚,超我也会获得同样严酷无情的特征。”(出自《性学三论》《精神分析新论》)即使按照这个逻辑发展下去,暴力在良好的教育环境下,还是可以被避免的。暴力和死亡是一母双生的,但是面对死亡这个字眼,是需要跨越很长的心理障碍才能体味的。现在的孩子在各种媒体中活的血腥的感官刺激,在电子游戏虚拟的打打杀杀中做着角色置换,迅速学会了用以暴抗暴的方式解决矛盾冲突。这就使我们的教育专家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

  孩子们是敏感的,周围环境的一点点变化都有可能对他们产生莫大的影响,就像地理学中的一句话:南半球一只蝴蝶扇动了翅膀,到了北半球就可能刮起一阵飓风。如果我们不能够注意他们生活中一些感情上的细微变化,就有可能酿成大错。在孩子面对媒体渲染的暴力还不懂得选择的时候,家长就应该担当起“过滤机”的功能。因为过度的暴力刺激,会让人感觉麻木,同时对暴力的恐惧感、道德感、负罪感都因此而减轻,甚至会产生模仿的念头。

  现代社会的节奏越来越快,抛给人的社会压力也越来越大。家长和老师有时候就会在不经意间把自己的压力强加在孩子身上,更何况中国的教育体制就在制造挫折,否定自我,给孩子带来极大的心理负荷。不良情绪的不断积累,在无法发泄的情况下,就会导致暴力,所以一些人们眼中的好孩子,也会做出一些很“出格”的事。了解孩子的内心是最重要的,只有明白了他们的想法,才能真正的安抚他们。在中国今天这种每个班级几十个学生的情况下,要求老师对每一个学生面面俱到是苛刻的,所以家长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要做一个称职的家长,就应该对孩子负起完全的责任。校园暴力的警钟已经敲响,我们不应该让它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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