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宣判,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王昭耀死缓。
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1年2月至2005年2月,被告人王昭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谋取利益,非法收受44人或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04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昭耀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考虑到王昭耀能够坦白其受贿罪的大部分罪行,赃款已全部退缴及具有检举他人涉嫌违法线索等情节,法院遂依法以受贿罪判处王昭耀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王昭耀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记者李军)资料图片: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
11月29日,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因被指控犯有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审。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王昭耀的“权力家族”在十多年时间,发展成为“安徽第一权力家族”。目前,中纪委还在继续调查王系人马中的其他成员。
王昭耀的权力图谱,形成于他离开基层,走进省府并掌握实权的那一年:1993年2月,王昭耀当选为安徽省政府副省长,由此,王氏权力家族开始萌芽。
王昭耀愿做坦白从宽典型 副局长2次有罪2次无罪
目前,王昭耀关押在公安部秦城监狱。他经常趴在铁窗前流泪,感慨人间的酸甜苦辣。是金钱和女色的诱惑,让他沦为阶下囚。
“王昭耀案件什么时候宣判,还没定下来。”12月7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刘长立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开庭的时候,旁听的人坐满了整个法庭。”
11月29日8时30分,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王昭耀供认不讳。
贪官落马,总会掉下几滴悔恨的眼泪,贫苦农民出身的王昭耀自然也不例外。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从旧时的农村娃一路成长为党的高级干部,再沦落为今天的阶下囚,王昭耀的人生历程的确令人感慨,更值得那些窥视权力、企图权钱交易者有所警惕。然而,这种悔恨的眼泪是否能阻隔其他高级干部腐败的冲动,令人怀疑。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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